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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校区: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结合系统功能及相关操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
各学部、校区要组织有续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包括上一学年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不能出现严重违反政策的内容,字数在200字以内,审批结果将直接影响续借是否成功。贷款办理成功后需将“受理证明”回执在下学期开学初交至学部。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
二、在校生新贷申请
各学部、校区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并普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使有需求的学生能了解并成功办理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贷款办理成功后需将“受理证明”回执在下学期开学初交至学部。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
在校生每年必须自行登录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至少两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个人信息。
三、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贷款的学生办理流程
河北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四川省部分地区及江西省部分地区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网址见附件)。贷款办理成功的学生需要将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的回执单或办理贷款确认函交予学生工作处,以便学生工作处开具高校回执,供学生本人邮寄回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确认。
四、时间安排
续贷学生申请时间:6月28日截止。
新贷学生申请时间:预计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
五、各学部、校区负责人
六、其他
联系人:向肖丽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402室
附件2:湖北省各地及部分外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