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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最美抗疫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7-06 09:31:52 来源: 作者:院工会 党委宣传部 人力资源部 艺术设计学院 点击:26453次

学院各单位(部门):

新年伊始,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同心,众志成城,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宣传学院师生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的贡献,鼓励广大师生表达爱国爱党、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等积极向上的美好情感,凝聚师生员工战胜疫情的信心和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学院师生的责任担当,院工会、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艺术设计学院联合开展“我心目中的最美抗疫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院工会、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艺术设计学院

二、征集时间

    2020年7月1日-7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四、征集作品主题及类型

    1.作品主题与内容: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主题,学院师生在抗击疫情期间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在线学习及日常生活等生动画面和感人瞬间。作品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富有感染力。

    2.作品形式

(1)绘画类作品:以绘画、海报等形式宣传科学防疫知识,或记录防疫战场,或表达祝福支持,或赞美一线工作者等。

(2)文学类作品:关于对社会各界抗击疫情的感触感想;个人参与疫情防控的感悟和心路历程;“停课不停学”在线学习期间老师进行教学与心理辅导的感人故事等。可采用诗歌、散文、论文、日记等形式,体裁不限,字数控制3000字以内。

(3)书法类作品:内容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主题,诗、词、曲、赋等体裁不限,书体、形式、字数不限。创作内容积极、乐观、向上。

(4)摄影类作品:反映学院师生或社会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图片、纪实照片,以及居家学习、生活、工作的照片等。单幅、组照(不超过4幅)均 可,相机、手机拍摄均可,要求画面清晰,大小1M以上。

五、创作要求

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应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或从网络下载他人作品冒充。如涉及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经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获取作品与发布平台相关的汇编出版、网上传播、电子和录音录像作品制作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评比,根据参赛人数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并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并在校园进行展览,供广大师生参观。后期将择优形成《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抗疫作品集》。

七、参与方式

自活动之日起接受投稿,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四类征集作品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邮箱:3030278798@qq.com,一级文件夹命名为“单位(部门)名称”,二级文件夹命名为“作品类别”,三级文件夹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学生作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教师作品)。

其中书法类作品除提交电子版外,实物作品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212室,联系电话:87195200);绘画类作品除提交电子版外,实物作品提交至艺术设计学院(三教11楼1101室,联系电话:87195215)

院工会  党委宣传部  人力资源部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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