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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双评”工作方案
一、评选对象
个人:所有已注册在籍学生和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在籍学生(2019级学生除外)
集体:所有学生班级(2019级学生班级除外)
二、评选时间
9月26日-11月
三、奖项设置
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个人评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集体评优:优良学风班
四、名额分配
1、各系部(校区)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优良学风班由各系部(校区)据实申报,不设名额限制。
五、评选依据
(一)各奖项评选依据
1、综合奖学金: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综合奖学金加分认定说明
1、有获奖证书类: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各地区及其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不能直接作为加分依据,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认定;
2、无证书类:需提供相关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且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在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有效(网站发表新闻的,不能作为加分的依据);
3、体育竞技类:以公共学部体育教研室提供的书面材料且加盖公共学部公章为准;
4、团学组织类:院级团学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在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有效;系部(校区)团学组织由各系部(校区)团总支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在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有效。
5、勤工助学组织类:以学生工作处或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材料为准。
“双评”期间,相关各项认定材料以学生工作处公示结果为准。各项认定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
六、工作进度
时 间 |
工作进度 |
9月第四周 |
召开 “双评”工作布置会,发放相关表格。 |
10月22之前 |
各系部(校区)初审、汇总,并公示 |
10月24日 |
各系部(校区)将公示后结果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
10月28日 |
学生工作处复审、公示 |
10月底 |
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 |
11月 |
总结表彰 |
七、工作流程
1、综合测评
学生自我综合测评;班委会、团支部对全班学生集体综合测评,评测结果进行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并确认签字,结果上报系部(校区)。
2、系部(校区)审核
系部(校区)对各班级推荐名单先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系部(校区)副书记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系部(校区)协调学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再次确认,无异议后系部副书记签字确认,系部(校区)公示。
3、确认上报
系部(校区)公示后,学生无异议,系部(校区)按照要求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有异议,系部(校区)协调相关人员再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4、复审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审,并在全院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审核确定
经学生工作处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报党政联席会批准。
八、公示要求
公示包括网络平台公示和宣传板公示,两种形式应同时进行。网络平台公示应包括各系部(校区)网站、QQ空间、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板公示统一摆放在指定位置,每页纸右上方加盖系部公章。版头书写“XX系部(校区)2019年‘双评’表彰推荐名单公示”,下方注明办公室电话和截止时间。
九、奖金发放
1、个人奖金直接打入学生个人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学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实签字确认(特别是身份证号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号,一人一号,不得共用卡号)。无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本地开的卡或遗失、挂失、停用、销户的卡,请学生自行补办。
2、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其奖学金经学生本人签字同意后,可优先充抵学费。
3、集体奖金以银行划拨形式发放,由班长代为领取。
十、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相关部门和各系部(校区)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认真学习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领会文件精神,熟悉2019年“双评”工作政策,督促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实施办法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对评奖人员资格进行认真核定。同时,各系部要成立“双评”工作小组并及时报送“双评”工作方案(含各系部名额测算表)。
2、严格标准和程序。系部(校区)要严格掌握“双评”工作条件和标准、审核程序和环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落实班级、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处三级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未经班级、系部(校区)公示不得上报学生工作处。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不予受理。对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必须采取集中展示、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不得直接指定或个别评议。对在“双评”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3、加强思想引导。“双评”工作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管理及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
十一、其他
1、报送材料明细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均需负责人签字盖章。
A、各单位“双评”工作方案及名额分配方案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B、附件4、5、6、7于10月28日之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联系电话
系部(校区) |
电话 |
办公地点 |
机械与电气工程系 |
87195889 |
31212室 |
化工与材料工程系 |
87194186 |
3202室 |
经济与管理系 |
87194370 |
3502室 |
建筑工程系 |
87195120 |
3820室 |
艺术设计系 |
87193861 |
31103室 |
公共学部 |
87194936 |
3302室 |
邮科院校区 |
87691819 |
红楼110室 |
学生工作处 |
87195156 |
大学生活动中心413 |
纪检办公室 |
87193826 |
办公楼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