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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劳动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16年劳动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即:4月30日、5月1日、2日休息),5月3日正常上班。
二、劳动节放假期间课堂教学调整以学院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放假前,请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关闭好门窗,断水断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如遇突发和重大事件要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值班安排
日期:5月2日
值班领导:黄志良 电话:87194899
值班人员:周自然 电话:87194539 13986098592
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