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板块 >> 公告通知
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办法(试行)》(校人[2010]29)、《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组人[201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作用,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年度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涂方剑 刘炳春
组员:陈俊、管春生、肖群枝、张伶燕、胡旗
工作人员:文婷、张凡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考核范围:全院在编人员(不含临时合同人员);武汉工程大学委派人员参加学院本部门考核。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武汉工程大学的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依据,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觉悟、思想素质、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的情况;
能: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创新意识与开拓精神、管理能力及技术水平的情况;
勤:指完成本职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积极性、工作态度、出勤情况;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指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确定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90-100分)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75-89分)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60-74分)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60分以下)
四、组织与实施
(一)考核要求
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机关总支所辖单位职工大会上述职测评,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述职测评大会;学部正副主任在所在学部职工大会上述职测评,各学部联系院领导主持述职测评大会。大会组织实施工作由总支和联系院领导共同负责。其他教职工由各学部(部门)提出具体考核办法,考核由各学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的考核,除参加本学部年度考核外,还将由学生处对其进行业绩考评。
(二)具体步骤
1、考核对象述职述廉,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考核对象回避);
3、进行民主测评;
4、回收民主测评表、年度考核表、述职述廉报告。
(三)机关部门负责人考核
考核时间:2011年12月26日上午8:30
考核地点:学院七楼会议室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各学部(部门)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及机关各部门管理干部
人员顺序:张伶燕、胡旗、李佩君、熊春华、文婷、王娜、田文明、李霞、李承亮、徐意祥、魏晨光
五、考核相关说明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及奖励、辞退的重要依据之一。每位教职工应当正确对待年度考核。
1、专任专职教师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其他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从学院网站上下载;
2、个人总结不能少于500字,表格填写一律用蓝黑墨水,字迹工整;
3、见习期间人员只述职,不测评档次;
4、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确定由各考核组评定,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和学部正副主任的考核等次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它人员优秀名额按各总支实际考核人数的12%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
5、各学部成立考核组,于2011年12月22日前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各学部考核组负责实施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与审核,同时将本部门考核结果及个人考核表于2012年1月6日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存档。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