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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聘用人员期满考核办法
学院聘用人员期满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所有聘用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1、聘用人员在合同期满前30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续聘申请,逾期没有申请续聘的,原聘用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不再续聘。
2、提出续聘申请的人员,填写《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聘用人员期满考核登记表》,对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3、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合同期满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提出续聘或不续聘的意见。
4、学院审批。续聘人员签订《续聘合同》,不续聘的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