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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质量工作建设规划,即将进行学院2014年院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我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育人为本,贯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体现改革思路和创新精神,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改革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师生互动,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精神、就业创业能力。
二、立项原则
2014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突出导向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以在我院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含独立学院的专职专任教师、二本教师)为主体。
四、申报条件
1.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与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3.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
4.鼓励各部门联合申报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五、申报程序及填报内容
凡申报教学研究立项的申请人,请登录学院教务处网站,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并填写,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省级教学研究立项
学院将在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遴选项目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3月12日